关于湖北省公安机关2008年度考试录用
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将湖北省公安机关2008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报考省公安厅高管支队(476、477职位)和武汉市公安局的考生体检时间为
根据各职位体检结果,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公告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留意。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持本校教务部门出具、注明毕业时间的证明)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到省公安厅西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大门口集合。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一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7、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8、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湖北省人事厅 湖北省公安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