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招录部门、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经过笔试、面试后,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的确定
各招录部门体检、考察人员,按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和考察组织实施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部门实施。省直各招录部门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负责组织,招录部门实施。
三、指定体检医院的范围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体检医院的范围由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指定。省直各招录部门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省直体检指定医院如下:
⑴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地址: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69号
⑵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095号
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277号
⑷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
地址:武汉市武珞路627号
⑸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地址:武昌紫阳路99号
⑹武警湖北省总队医院
地址:武汉市武昌民主路
⑺武汉大学中山医院(原武汉军工总医院)
地址:武汉市中山大道26号
四、体验项目和标准
体验项目和标准依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分别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司法部颁布的《司法行政机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五、考察内容和方式
体检结束后,各招录部门要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招录部门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组,赴被考察人员单位或毕业学校,采取个人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等多种形式,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六、其他事项
各地各招录部门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公布后,请进入体检和考察的考生主动与各招录部门取得联系,并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网上发布的信息。体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等具体要求,请考生按各招录部门通知要求办理。各招录部门须在
1、湖北省省机关2008年度考录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总成绩汇总表(一)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事厅
二○○八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