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职改办 〔2007〕29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2007年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
现将《湖北省2007年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协调配合,严密组织实施,共同完成好2007年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任务。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四日
湖北省2007年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湖北省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结合我省几年来开展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7年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测试的范围、对象
凡拟申报评审各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国家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除外),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专业
测试专业详见《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手册》(2005年〔修订本〕 )中的测试专业名称和代码一览表。
三、测试方法
水平能力测试分别采用笔试、面试和人机对话三种方式。
1、操作性和应用性较强的部分专业,采用面试的方法。这些专业有:工程系列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建筑和农业技术两个专业除外)、正高职高级经济师(统计、会计、审计)师、自然科学研究(正高)、播音、工艺美术、律师、公证、法医技术、教师等系列的正、副高级。
其中卫生系列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具体报名及测试另行通知。
文化、艺术暂停一年。
2、其它系列专业均采用笔试,其中审计(高级)、会计(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高、中、初级)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考试笔试。
3、教师的面试由各学校或测试组织单位根据教师的工作特点和教学工作的实际,主要以说课的方式组织进行。由三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小组,对每一位测试对象随机指定或抽签确定其说课内容,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说课时间为一课时。专家组听课后结合专业进行提问,遵照“公平、公正、合理、先后一致、适当兼顾小组之间平衡”的原则,按《评分表》(附件4、5)进行量化综合判分,满分为70分。若遇特殊情况采用讲课方式进行测试时,应按教师正常教课顺序听课,在学生离开之后进行提问并评议判分。
中小学教师开展笔试的,其卷面满分仍为70分。
为结合教育工作特点,从2004年起,全省已将教师平时教学考核情况纳入到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中,平时教学考核占30分,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考核评分。平时教学考核设4个等次,即:优秀(26-30分)、良好(21-25分)、合格(15-20分)、不合格(14分及以下)。今年仍按此操作。
以上笔(面)试和平时考核两项合计为100分。
4、路桥港航、农业技术、档案三个系列(专业)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继续按鄂职改办〔2002〕88号文件规定,参加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笔试。
各系列专业具体测试范围详见《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手册》2005年〔修订本〕。
四、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
参加测试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手册》,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拟申报的相应测试专业和级别,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按以下程序报名:
1、各市、州参加笔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个人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经审核盖章后,集中到当地人事局评审中心、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
2、中央和省属在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个人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审核盖章后,集中到省人事考试院(武昌水果湖茶港军转小区1号楼)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和省属在市、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就地、就近报名并参加测试。
3、各专业面试人员报名时需填写《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一式3份,并同时提供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专业技术水平已发表的论文或科研成果一式三份,用档案袋一并装好,供面试时使用。
4、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实施人事代理或管理人事档案的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并盖章,就地、就近报名。
省监狱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测试由省监狱管理局集中组织报名。
5、工程系列正高职(建筑、农业技术专业除外)、经济、统计、会计、审计专业(正高)、自然科学研究(正高)可到当地人事局评审中心报名,也可以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面试。律师公证、播音和法医技术等专业,直接到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名及参加面试。
6、各面试测试组织单位应在报名结束后至组织测试前,将《报名备案表》(附件6)和本地的工作实施方案一并报送省人事考试院,实施方案应拟定两个以上测试时间,并与省人事考试院商定具体时间,省职改办及人事考试院派专人到场进行巡视。
各面试工作结束后,应将工作总结、面试原始评分表和《成绩审批备案表》(附件6)(请务必制成软盘,并打印一份)一并报送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三处。
测试信息管理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详见《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手册》(2005年〔修订本〕)。
五、测试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7年4月16日—4月25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
(二)领准考证时间
2007年6月18日— 6月22日(省直考区);市、州准考证由省人事考试院提供样证各地印制,原则上应于考前一周进行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各地自定。
(三)测试(笔试、面试)时间
1、笔试测试时间:2007年6月23日下午14:00—16:30。
中小学教师采用笔试的,测试时间由市、州自行确定,但必须按附件1规定的时间完成。
2、面试测试时间:除工艺美术专业于11月中旬完成外,其它各面试专业测试工作必须在附件1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面试专业的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
各地于2007年5月10日前将笔试人员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参加全省组织面试的各专业面试人员的相关材料在同一时间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三处。
(四)成绩查询、办证时间及要求
2007年8月上旬,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办证时间及要求将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hbrsks.gov.cn)。
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及中小学教师笔试合格人员名单由省人事考试院报省职改办审批后相对集中分批办理合格证,具体办证时间见附件1。
六、测试的结果及效用
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由省人事考试院报省职改办审定。成绩合格者,由省人事考试院颁发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含当年)。
附件:
1、《各面试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表》
2、《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3、《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
4、《湖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评分表》(说课)
5、《湖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评分表》(讲课)
6、《面试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审批(报名)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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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2007年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各面试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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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专业 |
代码 |
测试级别 |
报名 时间 |
面试时间 |
面试 地点 |
发合格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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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技术(技校) | 4007 | 中级、副高 | 4.16— 4.25 |
6月下旬 |
省劳动厅 指定学校 |
8月上旬 |
依职称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省职改办派专人巡视 |
| 机械制造与技术(技校) | 4008 | 中级、副高 | |||||
| 交通运输(技校) | 4009 | 中级、副高 | |||||
| 化学工程(技校) | 4010 | 中级、副高 | |||||
| 餐旅服务(技校) | 4011 | 中级、副高 | |||||
| 管理(技校) | 4012 | 中级、副高 | |||||
| 商贸与核算(技校) | 4013 | 中级、副高 | |||||
| 园林技术(技校) | 4014 | 中级、副高 | |||||
| 建筑工程(技校) | 4015 | 中级、副高 | |||||
| 冶金(技校) | 4016 | 中级、副高 | |||||
| 纺织(技校) | 4017 | 中级、副高 | |||||
| 法医技术 | 4606 | 中、副、正 | 4.16— 4.25 | 7月中下旬 | 省法院 |
8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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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 | 2701 | 中、副、正 | 4.16— 4.25 |
6月中旬 |
省司法厅 | ||
| 公证 | 2702 | 中、副、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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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 音 | 1901 | 中、副、正 | 4.16— 4.25 | 7月中下旬 | 省广电局 |
8月中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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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 | 中、副、正 |
4月下旬前 |
6月下旬前 |
省人事考试院、省教育系统 |
7月下旬 |
| |
| *卫生 |
副、正 |
待定 |
8月下旬前 |
省人事考试院、省卫生系统 |
9月中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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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艺美术 | 4401 | 中级、副高 |
9.1— 9.30 |
11月中旬 |
省人事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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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系列正高职、经济、统计、会计、审计专业(正高)、自然科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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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 |
4.16— 4.25 |
6月中下旬前 |
省人事考试院 |
7月下旬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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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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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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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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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像 片 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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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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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高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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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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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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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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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工 作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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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专业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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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 职务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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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现 职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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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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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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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档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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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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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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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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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点 代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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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专业名称 及 代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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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 试 方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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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 试 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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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
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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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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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报名序号由报名工作人员统一填写,小方框内填写数字代码,若无本单位 代码时请填写上报主管单位代码(在市、州报名人员可不填写单位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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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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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
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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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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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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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像 片 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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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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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测试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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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事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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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 试 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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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代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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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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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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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 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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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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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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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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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题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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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成绩 |
规范性 |
创新性 |
实用性 |
写作水平 |
总 分 |
测试总
成 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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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成绩 |
专 业 知 识 |
专 业 能 力 |
总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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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专家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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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应试人员只填写至“论文题目”一栏,报名序号由工作人员填写。 2、此表应填写一式三份,并适用于除教师系列以外的其它各面试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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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
湖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评 分 表(说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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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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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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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像 片 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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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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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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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专 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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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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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 试 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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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代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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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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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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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 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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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确定说课课目或主要章节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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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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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目标 |
评 价 内 容 |
得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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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5分) |
1、教学目的完整(包括知识、能力、思想教育等方面)(3分) 2、教学目标准确(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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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教材处理 (15分) |
1、教学内容正确、科学、系统,本专业知识掌握和讲解熟练(8分) 2、依据学生实际,灵活处理教材(2分) 3、教材重、难点突出,详略得当,深广度适宜(5分) |
| ||||||||||||||||||||||||
|
教学方法 (10分) |
1、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3分) 2、能培养学生的独立性、自主性,引导学生调查、探究、实践(5分) 3、能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个体差异,满足不同需求(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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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基本功(10分) |
1、语言准确、生动(2分) 2、板书简明、规范(3分) 3、教学组织严密、得法(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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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技能 (15分) |
1、导入简洁明快(4分) 2、讲解结构合理、条理清楚、逻辑严密(6分) 3、强化恰当,情感真诚(3分) 4、结课画龙点睛,首尾相应(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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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态度 教案情况 (15分) |
1、认真负责、声情并茂(2分) 2、教态亲切、自然、仪态庄重(3分) 3、教案结构合理、逻辑严密、层次分明(5分) 4、文字准确、简洁、清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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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教学考核 (30分)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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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课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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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专家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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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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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职改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职改)
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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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1、说课占70分,平时教学考核占30分;平时教学考核设4个等次,即:优秀(26-30分)、良好(21-25分)、合格(15-20分)、不合格(14分及以下)。 2、测试总成绩=说课得分+平时教学考核得分 3、此表填写一式三份,本单位、市(州)、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三处各一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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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湖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评 分 表(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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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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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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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像 片 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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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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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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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专 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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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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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 试 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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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代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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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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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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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 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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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讲课目 或主要章 节 题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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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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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目标 |
评 价 内 容 |
得 分 | ||||||||||||||||||||||||
|
教学目的 (5分) |
1、教学目的完整(包括知识、能力、思想教育等方面)(3分) 2、教学目标准确(2分) |
| ||||||||||||||||||||||||
| 教学内容、
教材处理 (15分) |
1、教学内容正确、科学、系统,本专业知识掌握和讲解熟练(8分) 2、依据学生实际,灵活处理教材(2分) 3、教材重、难点突出,详略得当,深广度适宜(5分) |
| ||||||||||||||||||||||||
|
教学结构 (5分) |
1、结构展开符合学生认识规律(2分) 2、结构完整符合逻辑(1分) 3、程序合理,过渡顺当(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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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 (10分) |
1、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3分) 2、能培养学生独立性、自主性,引导学生调查、探究、实践(5分) 3、能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个体差异,满足不同需求(2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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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基本功(10分) |
1、语言准确、生动(2分) 2、板书简明、规范(3分) 3、教学组织严密、得法(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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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态度 教案情况 (15分) |
1、教态亲切、自然(2分) 2、仪态庄重、声情并茂(3分) 3、教案结构合理、逻辑严密、层次分明(5分) 4、文字准确、简洁、清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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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 (10分) |
1、教学目的落实(2分) 2、学生学得主动、积极(3分) 3、课堂师生交流充分、气氛活泼(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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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教学考核 (30分) 得 分 |
讲课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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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专家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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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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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职改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职改)
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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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1、讲课占70分,平时教学考核占30分;平时教学考核设4个等次,即:优秀(26-30分)、良好(21-25分)、合格(15-20分)、不合格(14分及以下)。 2、测试总成绩=讲课得分+平时教学考核得分 3、此表填写一式三份,本单位、市(州)、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三处各一份。 | |||||||||||||||||||||||||
附件6
主题词:水平能力测试 方案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