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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3-30 9:47:14

                   鄂人职管[2007]11号

     关于200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物价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单位考生考全科的,经省物价局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注意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三)免试科目考生

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无论过去是否参加过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均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有关免试科目手续。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省直考生,须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四、考试成绩与信息管理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 别

级 别

专 业

科目代码及名称

24.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5.考五科

01.

价格鉴证师

1.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

2.法学基础知识

3.价格政策法规

4.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5.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4.考四科

01.

价格鉴证师

2.法学基础知识

3.价格政策法规

4.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5.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4科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价格鉴证案例分析”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7年4月23日4月29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07年9月7日

下午 14:00—16:3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2007年9月8日

上午 09:00—11:30   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价格政策法规

2007年9月9日

上午 0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 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三)各地于2007年5月20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库》、《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七、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

2007年考试仍使用2005年版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有关考试教材的征订及考前培训请与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联系。

联系人:曾青松     联系电话:87890205

八、报名考试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70元/人·科

各地人事、物价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湖 北 省 人 事 厅       湖 北 省 物 价 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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