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资格考试,分为基础和专业两级别,每一级别有两个科目,基础的两个科目全为客观题,专业两个科目均为既有主观试卷又有客观试卷。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他参考资料。一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试时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目,详见《关于公布200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用参考书目的通知》(注结〔2002〕7号)文件。 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资格考试。既有主观试卷又有客观试卷。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试时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目,详见《关于公布200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用参考书目的通知》(注结〔2002〕7号)文件。 建设部负责组织有关 专家拟定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编写培训教材、组织考前培训等工作;人事部负责组织有关家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试并负责考务等工作。 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负印制、加盖建设部和人事部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要从事结构工程设计业务的,须申请注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