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
| 一、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二、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报名参加考试。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也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考试分为基础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四、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注册登记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