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五个科目。
  二、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条件是:
  报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其报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方可获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相关规定,见人办发〔2001〕94号文件)
  三、免试条件:
  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申请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