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由人事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分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的考试分《专业知识》与《经济基础》两个科目,全部使用机读卡答题。 二、凡在考试时请他人替考的人员,在考试后的两年之内不得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